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终止
丹阳市亨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典当经营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17 10:34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终止丹阳市亨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典当经营资格的请示》(扬府办金融发〔2025〕17号)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终止丹阳市亨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的典当经营资格。
请你办通知并监督有关申请人持此批复,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市场退出平稳有序。
特此批复。
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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