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终止
淮安市清江浦区增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05 14:32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终止淮安市清江浦区增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请示》(淮府办金监函〔2025〕10号)收悉。依据《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终止淮安市清江浦区增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相关经营资格,包括: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请你办督促淮安市清江浦区增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清理营业场所相关标识、名称,确保市场退出平稳有序。
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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