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住建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金融监管分局:
现将《金融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融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6〕16号),推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加大对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稳定建筑业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通过贷款合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保持建筑业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对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积极给予支持。推动建筑业企业转贷资金积极拓展适用范围、降低使用费率,提升政策效能。指导银行机构对经营正常、仅短期流动性紧张的建筑业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随意提高或变相提高贷款增信标准和条件。
二、优化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配建筑业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探索更加灵活的利息偿付方式。支持银行机构推行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融资服务,建立贷款到期前置预警、提前对接、预审预批机制,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贷款临期管理;依法合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持续优化建筑业企业信贷期限结构。
三、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充分评估建筑业企业资信状况、项目履约能力及未来现金流基础上,提供合理融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与券商、基金等机构协同,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为建筑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等综合金融服务。
四、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将建筑业企业纳入省级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贴息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针对建筑业供应链层级多、链条长、资金量大等特点,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围绕设计、建造、生产、运营、改造等环节,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保理、订单融资、设备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建筑业企业将已确认的工程项目等应收账款为资产办理质押,融资比例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根据基础资产质量合理确定。
五、推进金融支持建筑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对参与智能建造研发应用的建筑业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工程项目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科技企业投保“江苏科创保”,按规定申请保费补贴资金。支持通过认定的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生产制造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争取相关补贴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农房、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列为重点支持范围,探索开展建筑业投融资碳核算,稳妥有序将碳核算结果融入建筑业企业和项目授信管理流程。
六、加强“走出去”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境外自主选择结算便利的地区开立账户,实现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项目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灵活调配,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指导金融机构扩容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可信企业名单,将更多涉外建筑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其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领域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规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等金融产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承接境外工程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及海外工程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支持。
七、稳妥处置建筑业企业风险。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加大涉建筑业不良资产收购力度,通过债转股、资产盘活、并购重组等方式助力企业纾困和化解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开展破产重整,引入产业投资人和增量资源,实现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政策作用,引导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诉讼保全担保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八、优化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推行无争议工程价款结算支付,针对因工程计量、计价等争议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情形,引导建设单位对工程价款无争议部分,先行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及时支付工程款。支持金融机构以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等为凭据,为建筑业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融资。引导建设单位规范支付工程款,审慎选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工抵房”等方式兑付工程款,推动工程款足额公允兑付。鼓励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拓宽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应用场景,积极发挥数字人民币资金监管赋能作用。
九、加强政银企对接。建立常态化、多渠道政策宣介机制,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资源精准直达建筑业企业。指导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持续归集绿色建筑贷、智建贷等建筑业信贷产品,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充分依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场活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点等载体,多措并举加强融资供需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