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发挥S基金功能促进创投资本高效循环的提案)
查斌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S基金功能促进创投资本高效循环的提案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江苏证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政策鼓励培育发展S基金,助力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畅通、资本市场活力释放。我省私募创投行业根基扎实,截至2025年末,全国备案S基金共71只,其中我省注册S基金18只、占全国四分之一,主要集中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为我省S基金产业集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同时,省内存量S基金普遍存在“体量小、布局散、功能弱”等问题,国资基金退出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区域股权市场赋能作用仍需进一步完善。为破解行业发展瓶颈、激活创投资本循环动能,我省聚力推进省级S基金组建、制度体系完善、平台功能升级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一、聚力省级S基金落地组建,打造资本循环核心载体
我省高度重视省级S基金建设工作,统筹多方资源全力推进基金落地运作。2026年2月,省政府已原则同意省级S基金组建方案,明确基金由省国金集团作为发起人、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暂定名为“江苏省科创接力基金”,基金存续期10年,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募集规模20亿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双轮驱动原则,重点承接省内私募基金份额、国资存量基金资产,投资省内专精特新优质企业,适度布局外省优质产业项目。
在省级部门协同推进下,省财政厅全程指导省国金集团完善基金设立方案,牵头对接各出资主体磋商核心合作条款,目前已与全部意向出资人达成商业共识,各出资方均已出具投资《意向函》,基金备案各项前置条件基本就绪。江苏证监局主动对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省级S基金注册备案、合规运作提供全程指导支持,全力保障基金尽快完成登记设立、落地展业,填补我省省级标杆性S基金空白,进一步提升全省资本循环赋能能力。
二、激活区域股权市场功能,搭建S基金交易服务平台
我省持续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夯实S基金交易流转硬件基础。目前,江苏股权交易中心5家券商股东所持80%股权已全部划转至省国金集团,成为省国金集团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优化为市场业务转型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省财政厅将持续指导省国金集团履行大股东职责,推动股交中心聚焦私募份额交易核心业务转型,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生态。
同时,江苏证监局牵头推进股交中心S基金交易体系建设,落地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成果,建成全省区块链S基金交易平台、中小企业预披露存证平台,可为2.3万余家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智能画像服务。指导省股交中心牵头成立S基金联盟,构建覆盖“基金份额登记、转让、质押、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全流程的制度体系,累计完善11项专项制度规范。2025年,全省已完成S基金份额转让4笔、交易金额8602.86万元,初步形成常态化份额交易机制,有效畅通中小创投基金退出渠道。
三、优化国资基金考核机制,健全容错免责制度体系
为破解国资创投基金“不敢退、不愿投”痛点,我省持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全周期管理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行业发展环境。2026年2月,我省出台《关于促进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规范,建立以尽职合规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合理容忍正常市场化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波动作为追责依据,有效激发国资基金履职担当活力。省财政厅同步配套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细则、省级战新母基金专项评价办法,构建全覆盖、标准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省国资委精准优化省属创投企业考核导向,针对以私募创投为主业的省属高投集团,大幅下调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将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权重由2024年68%降至20%,更加贴合创投行业长周期、高风险的行业特性,充分释放国资创投机构市场化运作活力。针对国有基金份额折价交易相关诉求,因《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上位法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明确刚性规定,目前暂不具备出台折价交易认可机制的法律条件。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持续对接国务院国资委,借鉴先进省市经验,持续跟踪研究国资基金份额转让政策,不断优化国资创投运作生态。
四、集聚产业资本生态势能,助力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省以科创基金街区建设为抓手,持续集聚优质创投资源,完善S基金产业配套生态。2026年2月,举办2026紫金山创投大会,发布紫金山国际科创基金街区建设方案,落地基金集聚、人才引育、容错激励等系列支持政策,推动街区签约基金总规模超700亿元。常态化开展行业赋能服务,通过政策解读、合规培训、廉洁建设等专项活动,提升省内私募机构规范运作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街区私募基金会商40余件,涉及基金规模270余亿元,推动百亿级科创母基金等重点项目落地,加速全省科创资本集聚,为S基金发展提供充足项目储备与产业支撑。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联合省财政厅、省国金集团等单位,紧盯基金落地节点、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动省级S基金规范设立、顺利运营、高效展业。一是全速推进基金落地备案,紧盯6月备案目标,完成后续收尾工作,确保基金顺利登记设立。二是持续深化出资方对接,完善各类配套法律文本,压实各方出资责任,保障首期资金足额到位。三是健全项目储备体系,持续扩充优质项目库,精准对接基金投资方向,实现基金设立即投资、落地即见效。四是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推动国资退出、税收优惠、监管包容等专项支持政策落地,构建适配S基金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省级S基金畅通资本循环、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省委金融办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